中国慈善家 · 2023-03-21
中国慈善家 · 2023-03-21
广府慈善庙会。图/受访者提供
广府慈善文化属于广府文化的一部分。“广府”最初是广州府的简称,后来发展到广义的“广府民系”“广府文化”,指涉中华民族中一个特别的族群,或者叫民系。对此,《广府文化大典》写道:“该民系的分布区域主要是珠江三角洲中下游区域;广义上一般指的是说粤方言的广东人(有时甚至包括所有以粤语为母语的人)。”由此来看,广府人的世居之地乃是北靠大庾岭,南对南海的“岭海怀抱”。这样的自然生态亦影响和塑造着居住在这里的族群气质,使之和内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耕汉人族群有着迥然不同的精神气质与文化品性。
首先,他们有着“靠海吃海”的生活传统,海洋意识由此而根深蒂固,一切的文化都围绕着海上交通和贸易展开,形成重商、开放的文化氛围。其次,历史上内陆汉人由于避乱等原因由北往南进行过多次迁徙,与当地百越族群不断发生融合互动,形成粤人独有的杂糅文化。其中,广府人敢于作为、乐于竞争,逐渐形成敢为人先的冒险精神。
最后,由于常年远离中央王朝政治中心与儒家正统教化,通过海洋与世界各地相通,这使得广府人容易产生一种梁启超所言“自外于国中”的状态。他们注重感官享受,极易吸收各国文明,有着多神的信仰,在近代迅速接受西学,成为当时最早“睁眼看世界”的中国族群。
这一切无不体现出广府文化兼容并蓄和与时俱进的精神特质。深厚的海洋意识、百越风俗之强悍进取以及“自外于国中”的边民状态,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日益沉淀为广府人深层的文化心理,而这种文化心理也持续塑造着广府地区的慈善文化,使其同样呈现出杂糅开放和敢为人先的地方特性。自海洋连接与全球交流日益紧要的近代以来,这样的地方特性便得以充分发挥出其巨大的前瞻潜能与创新优势。
事实上,广府慈善文化大放异彩的时段也正是自清末民初开始的近代。那么清代之“广府”大致是个什么范围呢?鉴于“广府”最初是广州府的简称,那么这一范围大体便可认为是清代广州府所辖区域。它具体包括:南海、番禺、顺德、东莞、新安、三水、增城、花县、香山、新会、新宁、从化、清远、龙门14个县。其中,省城所在的番禺、南海区域是其政治文化的中心,亦即今天广州市区所在的大致区域。
据目前的有限研究,广府慈善文化总体大致分为三个时期:一是汉越文化融合的古代广东时期;二是中西文化糅杂交融的晚清民国时期;三是过往慈善传统与现代公益交汇的当代改革开放时期。
汉越文化融合的古代广东时期
早在秦朝末年,天下大乱时,赵佗在广州自立为王,创南越国距今2227年。司马迁作《史记》称:“番亦其一都会也。”南越国的恤政,虽文献无征,但可从出土文物略窥端倪。1982年8月,在广州市郊瑶台柳园岗发现古墓葬,出土一根完好无损的鸠杖。汉初朝廷赐鸠杖予年逾七十的老人,享有“入官府不趋”、吏民不得殴辱的尊荣。鸠杖的发现,证明那时南越国与汉朝一样实行尊老、敬老政策。
广府慈善文化逐渐形成是在唐宋时期。唐代,节度使孔戣在城内北一里设立广恩馆,收养官宦流落广州“不能自存者”。宋代,提举刘镇孙在广州威远门内(今海珠北路)设立寿安院,收治贫病无依者,寿安院是我国最早有详细文字记载的医院。番禺探花李昴英为此写成《寿安院记》颂扬其德政。李昴英在文中,对宋代的官办慈善事业有较多论述。他指出,代始设福田院,抚恤穷疾,“与天地同一好生”。
阿拉伯旅行家伊本·白图泰,在游记中记载了元代广州一家大型的慈善机构:
城中央有一座九门大庙,每一门内设有圆柱和台凳,供居住者坐息。第二与第三门之间有一地方,内有房屋多间,供盲人残废者居住,并享受庙内供应的生活费和衣服。其他各门之间亦有类似的设备。庙内设有看病的医院和做饭的厨房,其中医生、仆役很多。据说:凡无力谋生的老人皆可向庙里申请生活费和衣物。一无所有的孤儿寡妇亦可申请。该庙是由一位君王修建的并将该城及其附近的村庄的税收,拨充该庙的香火资金,这位君王的肖像画在庙里,供人参拜。
唐宋元时期的广府慈善,“颂君王德政”的色彩浓厚,也往往由官员主持,至明清时期,儒家乡绅参与了进来,形成了“官倡绅办”的格局。
在广州市黄华路43号广州南洋电器有限公司的厂区院内,有一座古建筑,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室内高敞,梁架粗大,具有官式建筑特征。经广州市方志办陈泽研究员考证,这座建筑,乃是清代普济院(民国初年改称“女老人院”)旧址。
广州普济院始建于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原有房屋71间附设地藏庵一所,专门收养贫老妇人;此后迭经增建,至同治年间房屋174间。鼎盛时期,普济院与普济堂(男老人院,在今东川路)合共收养老人2050名,规模甚为庞大。
明清时期,广府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到一个新高度,呈现出政府救济事业与“官倡绅办”慈善事业同样兴盛的状态。除上述普济堂、普济院外,清代尚有育婴堂、义仓等福利救济机构的设置。成立于1697年的广州育婴堂,从老地图看,位于今东华东路、东湖路交叉口附近,属于官督商办,由盐商负责筹措费用。1730年雍正年间,专供奶妈喂养婴儿的房间就达29间。1739年乾隆年间商人沈宏甫捐钱千两,在广州大东门外子来里,又买地另建新堂,房屋300余间,作为分设机构。当时雇请的乳母须年轻力壮,且贫家农妇优先,也间接地救济了贫家产妇。光绪年间肇庆府也重修扩建育婴堂,后来还设立章程,贫困者应将无力抚养的婴儿抱送至育婴堂抚养,倘若将其溺杀,育婴堂一旦查明将“禀官究治”,广东的“溺女之风,自是亦少”。
积谷备荒历来属于政府“荒政”的范围,历史上很早就有“常平仓”的设置。到清末时期,出现了由本地绅商创办的义仓。据中山大学陈春声教授的研究,晚清时期,以广州府范围来看,除省城惠济东、西仓外,以南海、顺德、香山县绅商设立的义仓较多,反映了这三县商人经济实力十分雄厚。
明清时期,在广州府城及所属各县,除普济院(普济堂)、育婴堂、恤嫠局、常平仓外,普遍还有漏泽园(公共坟场)的设置,收无主尸骨及家贫无葬地者。漏泽园的意思,大约指这些不幸之人属于朝廷恩泽所遗漏者,在生既已不幸,死后应该得到妥当埋葬。这些事业,具有社会救助与慈善双重性质,往往是由政府提倡拨款设立,地方绅士参与筹款与日常管理。
在当时,教化是传统慈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近代慈善出现以前,施善过程总是伴随着教化。例如:恤嫠局并非面向所有寡妇实施救济,而是选择符合儒家意识形态的部分寡妇为对象;养济院并非收容各种鳏寡废疾,而是选择“端正”“清白”的救助对象。通过这种“文化排斥”,向世人宣示,符合儒家意识形态的个人有机会得到救助。故此,传统慈善不仅救助资源有限、救助手段单一,而且严格挑选救助对象。而近代慈善则倾向于按救助对象的真实需求进行施善,不设定过多的道德门槛,更加注重受助者的教育,帮助其提高职业技能,从辅助治理的角色走向主动引导变革的角色。
中西文化糅杂交融的晚清民国时期
步入近代,两次鸦片战争都从广州开始,其间又有太平天国起义、红兵起义的影响,使得原有的救济、慈善机构千疮百孔,难以适应社会重建的需要。
广州眼科医局(博济医院)的出现,昭示着一种来自西方的近代慈善模式开始进入中国。博济医院除了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外,还带来新的慈善理念以及慈善机构运营模式,刺激了香港东华医院、广州爱育善堂等本土近代慈善机构的诞生。自1871年之后的40年间,广州城内外诞生了大大小小慈善机构三十多家,广泛涉及医疗、免费教育、救灾、教养盲童等领域,对缓解社会矛盾、调解民间纠纷作出重要贡献。
1906年,因收回粤汉铁路建设权,商团体掀起了大规模的运动争取铁路民办,“九大善堂”凭借从事慈善事业所建立起来的公信力,成为粤汉铁路招股的主办机构。“九大善堂”在外来慈善的刺激下诞生,代表了新兴城市工商业者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其中道教人士的“救世”理想。
当时天主教、基督教在广府地区兴办的慈善事业,对本土近代慈善起到十分重要的刺激作用,并带来了比较先进的慈善理念、管理制度与技术。除了基督教长老会背景的博济医院、夏葛医学堂、柔济医院、惠爱医院与明心瞽目书院以外,还有天主教在广州淘金坑设立圣婴育婴院,在梅花村办安老院,在长堤兴办中法韬美医院;浸信会系统在东山一带大举兴办恤孤院、养老院、慕光瞽目院、两广浸信会医院等。
与江南地区单一行会组织的善堂不同,由多个工商业行会联合发起的爱育善堂、广济医院、广仁善堂、崇本善堂等,形成了慈善的近代形态,从原来消极被动的“勒捐”转化为积极主动的“乐捐”,在筹款、管理上也有着更大的自主性,有力地弥补了政府社会保障的不足。与此同时,晚清时期,广州也有单一行会创办的善堂,如寿世善堂是由盐商所创办。
在清末广州的慈善史里,白纶生是一个重要的人物。同治十年(1871年),这位在洋行打工起家、后成巨富的商人协助创立了近代广州最早的善堂爱育善堂。除了日常的赈济工作,爱育善堂最大的特色在于兴办义学,招收贫民子弟读书,并且一律免费。随着义学的扩充,全市分校达27间,每年收容失学儿童千余人。
约从1900年开始,方便医院逐渐成为“九大善堂之冠”,亦是广州最为著名的慈善机构之一。方便医院以收容病重垂危之人为主,同时兼作异乡劳动者病亡收殓的处所。收殓尸骸作为当时善堂的基础业务之一,也在特殊历史事件中发挥其独到的作用。1911年,广州黄花岗起义之后,七十二烈士喋血沙场,尸骨无人敢收,义士潘达微舍命斡旋,请两粤广仁善堂出面收殓了烈士们的遗骸。
这些善堂多半位于西关的工商业发达之地,另有一小半虽在西关之外,也是由富有的商人主持打理。巧合的是,这与美国现代公益的起源颇为相似——位于南中国的广州也是在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在时局动荡的序幕下,由商家巨贾建立了具有现代意义的慈善组织。
当时的广州慈善家们就拥有非常先进的运营理念。善堂初始经费多是商人独资或由商人和社会各界集资而得。清末广州九大善堂几乎都利用理财手段来保持善款收入的稳定。善堂主要由各行商人担任善董,他们不仅每年为善堂捐钱,更发挥其经商才能,拿善堂资产投资理财。他们或买地买铺,再到市面上放租;或放人典当行,收取相对较高的利息。用行内的话来说,前者叫做“以土养业”,后者称为“发典生息”。在鼎盛时期,爱育善堂曾拥有近200间店铺和2500多亩沙田,仅一年的店铺和田地租金就有2万多两白银。
这些财力雄厚的善堂在大时代的背景下,极大地推动了现代公益理念的萌发。施粥、施衣等扶贫济困活动是善堂的常规动作。此外,他们还兴办义学,招收贫寒子弟,开设义诊,对穷苦人士赠医施药,甚至参与到当时风起云涌的革命运动当中。
晚清时期,广州城内外实际有超过三十个本土性质的慈善机构。此外,还有不少从事广义的公益事业而涉及慈善的机构,如粤东红十字会、中国改良会、戒烟会等。粤东红十字会是中国最早成立的红十字组织,其领袖人物张竹君、马达臣、伍汉持为辛亥革命作出了特殊贡献。民国初年,广东相继由滇系、旧桂系军阀统治,慈善事业未能有进一步发展,大多出现维持现状、不进反退的迹象。
1920年孙中山、陈炯明驱逐桂系军阀,收复广东,支持各项进步事业。当时涌现出工会等新型互助组织,政府也积极创办新的社会救济事业。国共合作时期,何香凝创办了国民党红十字会、贫民生产医院等新的慈善机构。大元帅府、国民政府在取得对广州的控制权以后,采取行动把当时的善堂置于政府监管之下,1926年11月成立了一个监督机构“广州善堂总会”,以监管广州市所有的善堂。新总会的公告称“须知慈善事业,为政治之一端”。从此,善堂也由以往商绅主导转向由政府大力干预。
革命政府加强了对社会组织的控制与干预,支持符合执政理念的机构。因此,方便医院业务得到发展,取代爱育善堂成为广州慈善界领袖。在此背景下,原有一些以商人为主体的善堂受到冲击,筹款与救济的意愿下降。在这一时期,一些与孙中山关系密切的军政人物、企业家亦积极参与慈善,如第五军军长李福林在岭南大学附近捐建了一座岭南医院,为附近村民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南洋烟草公司简照南一家,长期给花地孤儿院提供资金。
陈济棠统治时期(1929-1936),政府各项社会救济、社会保障事业获得长足发展,通过整理归并,扩充了广州市救济院,完善了精神病院、明心瞽目学校、孤儿院的管理,创办了仁爱善堂、平民宫、平民宿舍、劳工安集所等新的慈善、救助机构。
晩清广府民间慈善事业的兴盛,与清政府管治能力下降、财政紧张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也代表着工商业阶层的壮大。随着孙中山领导的护法军政府、国民政府的建立,政府管治能力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社会救济事业不断完善,晚清时期形成的民间善堂,逐渐从主角降到配角地位,演变成为政府救济事业的重要补充。沦陷时期,仍有部分善堂在艰苦的环境下坚持救济贫苦。
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决定对慈善事业进行全面接收和改造。1951年,广州市政府成立了“善堂会馆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6年8月改称“广州市社会公益团体联合会”),统一管理社会公益社团。1954年后,逐步调整善堂、善院、善社等组织和业务,原有慈善救济团体逐步裁并,由市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所代替。同年,走过了80余年的爱育善堂被广州市社会公益团体联合会接收。
传统慈善与现代公益交汇的当代改革开放时期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改革开放不仅揭开了中国经济新的一页,也逐渐解禁了尘封数十年的民间慈善事业。彼时,毗邻港澳的广州“近水楼台先得月”,众多侨胞和港澳同胞通过各种渠道向大陆进行捐赠,其慈善事业有了新的气象。1984年11月,香港慈善家霍英东为中山大学捐资3700万港元兴建体育馆,引领当时的华侨慈善资本回乡支援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潮流。该体育馆后来被命名为“英东体育馆”,成为中国内地第一个中国大学生体育训练基地。
在20世纪80年代,海外的捐赠虽日渐增多,但本土的慈善组织却长期处于蛰伏状态,慈善一度成为了“成功人士”的专利。在当时的社会上,人们更喜欢用另一种说法:学雷锋,做志愿者。广州开始借鉴香港、澳门等地成立从事志愿服务事业的义工组织,将其理念与内地的“学雷锋”活动相结合。
慈善事业的春天出现在1994年,当年2月,“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之际,《人民日报》发表了评论员文章《为慈善正名》,其中写道:“社会主义需要自己的慈善事业,需要自己的慈善家。人们都心慈面善,都乐善好施,都乐于助人,那么社会中的假恶便会无容身之地,我们为之奋斗的文明祥和、丰衣足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便会早日实现。”
一批官办慈善组织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涌现。1994年2月,广东省扶贫基金会成立;1994年5月,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成立;1994年6月,广州市慈善会成立;1994年7月,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成立……
1999年,时任国家副主席的胡锦涛会见国际狮子会代表,表示将在国内创建狮子会。随后,邓小平长子、时任中国残联主席的邓朴方承担了这一任务,他选择深圳和广州作为试点城市筹备狮子会。2002年4月,广东狮子会成立,广东省残联履新的郭德勤任创会会长,在其开明的治理思路下,广东狮子会发展成为孕育民间志愿组织与广州本土慈善家的摇篮。
在民间基金会成立的潮流中,广州的商界人士担当了主导角色。2005年6月,广州企业家翟美卿创办了“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拿到了民政部“001”的批号,中国首个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在广州诞生。除了香江集团的刘志强、翟美卿夫妇,恒大集团的许家印、时代地产的岑钊雄等房地产商人也在官方倡议的扶贫活动中积极捐款。其时,广州经济主要以房地产、金融等传统产业为主,当地企业家在参与公益慈善时偏爱传统的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品类。本土慈善家很少捐资支持创新型的民间慈善组织。在2010年前后,如何扩大慈善的影响力,动员更多民间力量参与,成为广州慈善界的一个待解的命题。
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确定自当年起每年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广州随后将“广东扶贫济困日”和“广州慈善日”合并,并由广州市民政局牵头成立活动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宣传、统战、国资、财政、工商、侨办等20多个部门,各部门发动其领域内的国企、外企、民企以及工商户等参加捐赠。据统计,在2010-2020年的十年间,广州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共筹集善款累计达33.54亿元。
2011年7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这份文件对广州的公益慈善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当时,广州市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开始探索“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转型,大力扶持民间社会组织。有一组数据可以说明2011年前后产生的变化:在2011年以前,广州市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总额一直没有突破亿元,但在2012年,投入资金达到2.95亿元,2013年更是增至3.3亿元。
2011年10月,广州市人大通过《广州市募捐条例》。这是全国省会城市中第一部规范募捐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一大特色是公募权向民间组织放开,即意味着,除红十字会、慈善会、公募基金会以外,广州公益性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単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也可以开展募捐活动。
其时广州的报纸、电视台对新兴的公益行业十分关注,不仅不遗余力地报道,还参与运作了许多颇具影响力的公益项目,其中尤以“南方报系”声势最大。2011年8月,《南方都市报》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创办号称“中国公益第一刊”的专业类公益杂志《中国财富》,同年举办“责任中国公益盛典”颁奖礼。
2011年到2014年三年间,广州公益慈善行业处于蓬勃发展期。2013年6月,广州举办首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按“政府搭台、慈善组织运作、社会参与”的思路,官方出面为民间组织募款,截至2016年,总计为1200多个项目对接善款12亿元。2014年初,广州启动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此后,政府拿出的资金连年“加码”,从1500万元到1850万元,2016年增至2240万元。
其时坊间有个说法:“政策是公益行业的第一生产力。”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那个时期的慈善事业的底色。
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出台,广州很快以落实《慈善法》为契机,按照“政府搭台、社会运作、公众参与、全民共享”的理念,开展“羊城慈善为民”系列活动。《慈善法》公布一周年之际,广州又启动深化“羊城慈善为民”行动,计划用四年时间建设引领国内、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力的“慈善之城”。
中国慈善联合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创建全国“慈善之城”,广州是首个提出的城市,在全国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做法,需要在政府和社会层面谋求最大的共识,让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市民都参与其中。
2018年1月,中共广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建设慈善之城”;随后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创建慈善之城”。广州创建“慈善之城”被列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
在这个过程中,“政社协同”的共识是广州慈善文化可贵的精神财富。每一次政府与社会的对话、互动、合作,都是推动公益慈善前进的核心动力。走过千年慈善历程的广州,现在正站在“慈善之城”的新起点上。正是广府慈善文化的历史与社会建设的当代紧密相连,让广府慈善文化焕发出新的活力和光彩。
(学术支持:广州公益慈善书院)
作者:蓝广雨 陈晓平
图片编辑:张旭
值班编辑:万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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