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慈善家 · 2023-05-18
中国慈善家 · 2023-05-18
因“处刑式虐猫”并拍摄短视频传播被警方治安拘留的网红博主徐志辉(网名“杰克辣条”),在致歉后疑似再次直播虐猫。
消息传出后,超过10万人公开签名要求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徐志辉的刑事责任。
虐待动物恶性事件频繁发生,在有关法律缺位的情况下,这样的签名请愿能起到什么作用?
“处刑式虐猫”引发众怒
今年4月底,有网友发帖举报,徐志辉直播“处刑式虐猫”,对猫拔指甲、铁签穿刺、火烧、拖行踩踏,捆绑在树上活活肢解,整个虐待过程超过一小时。徐志辉还自称曾长期捕捉流浪猫后残忍虐杀,并拍摄虐杀视频上传网络进行炫耀、贩卖。
徐志辉账号在两个视频平台拥有粉丝46万。公开资料显示,他是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人,曾于2022年7月份获得“阜南好人”特别奖。
事发后,安徽阜南县城北派出所通报说,2023年4月26日曾接到群众报警称,猫被偷走,已找到盗猫人徐志辉,请求警方提供帮助。警方调查发现,3月15日,徐志辉(男,29岁)在阜南县鹿城镇一小树林内对花猫实施虐待,并拍摄成短视频在QQ群内分享。后经互联网传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徐志辉予以治安拘留。
而面对有关“阜南好人”称号的质疑,阜南县文明办回应称,当年徐志辉找到一份烈士资料并将其从安徽送到湖南,“确实做了一件好事”,因此获评“阜南好人”特别奖。“他后面做了一些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我们已在5月5日发了通告,经会议研究,已经取消了他的荣誉称号。”阜南县文明办工作人员说。
迫于舆论压力,徐志辉本人于4月底发布致歉信并承诺,今后引以为戒,遵守公德,“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并请求大家再给他一次机会。
然而,近日又有网友举报称,徐志辉于5月7日晚8点又在平台直播虐猫,以及狗、兔、鸟、仓鼠等动物。
阜南县公安局回复上述举报时表示,已成立专案组,对网友提供的线索依法展开调查,经查证属实后将发布最新通报。
两天10万人签名
针对此次虐猫事件,2023年5月13日,“握爪”团队在网上发起了“征集10万个签名,支持阜南检方对徐志辉虐猫团伙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活动。
“握爪”是一款“宠物云养领养”app,在业内首先推出“先云养再领养”模式。
和以往的签名活动相比,这次的形式有点特别。参与者需要长按文章下方的二维码支付0.01元,代表签名成功。
“能够使用微信支付功能的用户,都是经过实名认证的人,这将保障签名的真实性。并且,你可以在‘支持列表’中查到自己和其他支持者的名字。”握爪负责人吴炜峰告诉《中国慈善家》,网络投票的形式特别多,也特别容易造假,很难获得真实的数据,通过微信支付获得真实签名,是一个“比较聪明的方案”。
按照握爪团队原本计划,征集10万人签名,按照每人支付0.01元的规则,可能涉及金额1000元。签名活动结束后,将按照事先计划,全部退款给相应的签名人。
签名活动从5月13日20:49开始,至5月15日18:15结束,两天内握爪团队共收到100013人的签名支付,共计24374.19元,支付笔数更是达到103252笔。
吴炜峰介绍说,虽然自签名活动开始就已告知,每个签名支持只需要1分钱,仍有部分支持者支付0.1元、1元、10元甚至更多,还有人多次支付,这样造成总金额高出目标金额1000元20多倍。
这个结果大大超出了握爪团队的预期:“我们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参与,说实话,‘10万人签名活动’也只是一个噱头,想着可能有1万人签名就已经不错了,没想到这么多人支持我们。如果服务器能承受,平台不屏蔽我们的文章,可能100万人都不止。”
“这样的签名征集形式新颖,保证了签名质量,但前提是组织者要按照事先承诺,将相关款项退还给参与者。”一位动保人士告诉《中国慈善家》,两天签名的人就超过10万人,可见民众对严惩虐待动物行为已达成共识,期待能将肇事者绳之以法,不然还会有更多的小动物遭殃。
多位参与签名的人告诉记者,退款已收到,“不退也没关系,我们愿意支持所有正义的行动。”
不过,目前这篇文章因为被网友举报“骗钱”而被平台方屏蔽。
“设定1分钱的签名最低门槛,也是为了规避此类质疑声。截止5月16日晚上,我们收到的两万多元已全部按事先约定原路退还。”吴炜峰说,退的是金钱,留下的是10万人保护动物、严惩肇事者的决心。
吴炜峰表示,征集到10万人签名只是第一步,下一步他们将拿这个名单,连同其他证据,在征求相关律师意见后,转交给阜南县公检机关,督促其对徐志辉虐猫团伙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虐待动物能否入罪?
《中国慈善家》梳理近年来发生的虐待动物事件,包括几起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虐猫事件,无一被追究刑责。
最近一起事件发生在5月15日,昆明理工大学发生虐猫事件,三只猫被活活烧死。
实际上,随着公众对虐待小动物事件关注度的提高,嫌疑人的做案手法也越来越隐蔽,即使网友看到相关的图片、视频或聊天记录,公关机关也较难揪出幕后操控者。
吴炜峰坦言,志愿者目前并没有掌握徐志辉道歉后再次虐待猫咪及其他动物的直接证据,只是根据网上的一封公开举报信,希望公安机关能调查清楚。
5月17日下午,《中国慈善家》致电阜南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表示,前期已经对徐志辉进行了处理,目前徐志辉不在安徽本地,公安机关也没有掌握新的相关证据。
“很多网友向我们反映这个事,如果有这方面的线索,可以到自己辖区派出所提交证据,由当地派出所核查,查实后会移交到徐志辉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相应处罚。”这位民警说。
在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中心执行主任李恩泽看来,这样的签名活动是目前法律法规不完善背景下的无奈之举,它更多的是一种宣传倡导,来引起社会公愤,让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这个行动也折射出目前家养伴侣动物相关保护的法律法规缺失,需要尽快完善立法。
根据《刑法》,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中,最接近的条款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此,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功武认为,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徐志辉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保护的是公共秩序,网络虽然属于‘公共场合’,但就此次曝出的虐猫事件来说,难以认定由此引起了公共秩序混乱。”刘功武说。
“根据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罪刑法定原则,因徐志辉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尽管志愿者发起了人数众多的要求追究徐志辉寻衅滋事罪的签名,但这种签名行为不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要件,并不能使徐志辉入罪。”在刘功武看来,志愿者发起的签名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太大意义。
李恩泽则告诉《中国慈善家》,在虐待动物事件中,单次偶犯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刑事犯罪,但如果是团伙实施的行为或者屡教不改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相关立法应提上日程
随着互联网发展,虐待动物不仅仅是一时取乐,寻求刺激,满足变态心理,如今已演变为流量驱使下的逐利行为。从一些被曝光的虐待动物的直播视频中不难发现,不少开启直播打赏功能,观看的人只要出钱还能定制虐杀小动物的方式。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贩卖传播虐待小动物视频已形成黑色产业链,进虐杀猫狗群居然要递“投名状”。
“虐待动物以及传播虐待动物图片和视频的行为,不管是个人的,还是有组织的、产业化的,本质上都是暴力行为,对整个社会都有毒害作用。不光给动物身体造成伤害,也给公众带来精神伤害,在道德和舆论上一直受到谴责。”刘功武说。
近年来,尽管动保人士及学者不断呼吁制定反虐待动物相关法律,而且反对虐待动物已经达成某种意义上的社会共识,但是否应对虐待动物行为予以立法仍存在较大争议。
支持者认为,应当通过刑法手段来遏制虐待动物的行为,建议在我国《刑法》中增设虐待动物罪,以彰显我国推进动物福利、维护生态和谐的坚定立场。反对者则表示,虐待动物入刑面临操作上的困难,动物的范围和虐待行为都较难界定,有观点指出,虐待动物伤害的是谁、什么是“严重程度”、处罚的依据又是什么,每一个问题都是立法绕不过去的坎。
争议之下,国家层面立法迟迟没有动静。虽然一些地方性法规中有“禁止虐待动物”的相关条款,却没有细则和处罚方式,属于倡导性条款,对违反者震慑力不足,形同摆设。例如《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规定“动物饲养者应当不遗弃、虐待饲养的动物”,《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禁止遗弃、虐待、屠宰犬只”,《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中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虐待犬只”,等等。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英国是第一个谴责虐待动物的国家,1979年,为了保护动物们的健康、食物和福利,颁布了五项基本的动物自由的法律;葡萄牙于1995年通过了《保护动物法》;还有德国、瑞典等国都有自己的相关动物福利法案。
李恩泽表示,在中国的现行法律中,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完善,家养动物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应该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是时候通过立法来保护普遍动物了。”刘功武呼吁在完善立法的同时,互联网平台也要根据相应的法律义务,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虐待动物的直播用户,让其失去牟利的土壤。
作者:温如军
图片来源:IC
图片编辑:张旭
值班编辑: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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