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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狗伤女童事件后续:200万筹款引发质疑,个人求助再成舆论焦点

中国慈善家 · 2023-10-20

  个人求助为何容易引发质疑?

  受伤女童在医院接受救治。

  10月16日,四川省成都崇州市发生一起女童被狗咬伤事件,被咬女童至今仍在华西医院接受治疗。18日,受伤女童家长发起网络筹款,短短5个小时,便获捐200万元。

  有部分民众对家属的筹款金额及后期使用提出质疑。对此,筹款平台方告诉《中国慈善家》,筹款前,平台方与女孩家属进行了沟通,并到医院了解患者治疗情况。平台将对善款项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5小时筹款200万

  10月16日8时许,在成都市崇州市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内,邓女士带着两岁女儿涵涵走出单元门时,遭到两只狗围攻,其中一只烈性犬扑上去撕咬涵涵,后来邻居上前帮忙,众人合力才将狗赶走。

  崇州官方当日通报,女童全身多处被咬伤,右肾挫裂伤。17日,涉事黑色罗威纳犬被找到,其主人唐某已到案,并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女童已于10月16日晚转至华西医院,由医疗专家组进一步治疗,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18日,涵涵的家长发起网上筹款200万元,并委托律师维权。

  家长表示,他们面临高昂的医疗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维权还需要时间,但涵涵的治疗无法等待。

  根据筹款页面中的介绍,涵涵背部有多处撕咬伤,最长伤口达到了8厘米,背部左右两侧到臀部均有严重外伤,CT显示肾挫裂伤、肋骨骨折。目前,最大的危险是伤口感染和来自腹膜后的右肾撕裂。

  “我们感到十分绝望和无助。由于事故的严重性和治疗的复杂性,我们的经济状况无法承担这样庞大的费用。我们根本想不到任何办法,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还远远不够,恳求好心人救救我们这个可爱的孩子吧!”涵涵家长在求助信息中如此写道。

  截止10月18日18时18分,成都被狗咬伤的女童已在轻松筹平台筹款200万元。

  这次求助在轻松筹平台上发起,短短的5小时18分时间里,就有约8.7万名爱心网友捐款逾200万元。

  涵涵的母亲邓女士表示,目前涵涵的治疗费用并非由家属垫付。“医药费垫付情况我不太清楚,我只知道里面有两万块钱是物业公司垫付的,其它部分不知道是谁垫付的。”

  据崇州市羊马街道工作人员透露,物业已于17日晚先期垫付10万医疗费用,肇事罗威纳犬犬主方面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后面会安排双方家属见面。

回应质疑

  涵涵家长发起金额为200万的筹款后,也引发不少质疑。“要花费这么多钱吗?请公开费用明细。”有人如此写道。还有人提出,“如果将来追责获得赔偿,这个捐款是否要退回?”

  截止10月18日18时18分,成都被狗咬伤的女童已在轻松筹平台筹款200万元。

  筹款资料显示,女童家庭父母年收入3-10万元,有一辆车,目前家庭负债20万。

  小区其他业主透露,事发时女童母亲邓女士刚刚上班一个月,父亲唐某每个月工资七八千元,很难负担女儿接下来的治疗费用。

  “筹款金额是根据孩子的病情、包括后期的治疗费用制定的,平台也进行过核实,未来对资金的使用也会严格监管,仅用于孩子的治疗。”受害人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中国慈善家》,后期费用使用情况将向社会公示,余款将捐给慈善机构。

  轻松筹相关负责人向《中国慈善家》证实,项目发起前,平台分别与发起人及其代理律师就资金使用情况、后续赔偿进行沟通了解,并实地到医院了解患者治疗情况。平台设立有机器预审核和人工审核的“双审核”机制,对发起人及患者的身份信息、患者的医疗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规则要求发起人公开相关的家庭和财产情况。

  “目前筹集的款项将全部对公打款到求助人治疗的医院账户,全部用于患者治疗。”上述负责人说,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平台将与女童家属保持沟通。如果有剩余款项,将捐赠给具有同类大病救助项目的慈善组织。

个人求助为何容易引发质疑

  近年来,个人因患病或遭遇突发状态而身陷困境,向社会求助筹款的情况十分常见。但因为目前尚无专门法律规制,使得个人求助行为屡屡引发质疑甚至公众信任危机。其中的一个风险点是,由于传播的放大作用,有可能筹款发起人获得的捐赠超出需求,而如何妥善处理这些费用,也考验着相关当事方。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马剑银认为,从法律上对个人求助行为进行界定,需要基于基本法律关系。事实上构成“类似于公开募捐方式的个人求助”,既不同于面对面乞讨等传统意义上的个人求助,也不同于《慈善法》上的个人募捐,但无论如何,从最基础的法律关系来说,其依然是民法上的赠与关系。

  也就是说,对于这种行为,法律上的定义并非“捐款”,而是“赠与”,不受《慈善法》规制,求助人理论上并没有义务公开款项去向和使用情况。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个人求助容易引发质疑和争议。

  去年年底,实行6年后的《慈善法》迎来首次修订,修订草案拟将网络个人求助纳入慈善范畴。在附则中专门增加了网络个人求助平台的条款,这是在法律层面首次对个人求助活动进行定性,同时为主管部门制定政策提供法律依据。

  目前,正在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采用修正方式对现行《慈善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将规范个人求助行为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

  作者:温如军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张旭

  值班编辑:杨永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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